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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北京3月27日訊 記者張維 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在今天召開的第四次全國殯葬工作會議上要求,不得炒買炒賣墓穴、骨灰格位,不得銷售超面積、豪華墓位。
  李立國指出,要強化殯葬重點事項監管。要加強經營性公墓管理,嚴格按照規劃許可建設經營性公墓,加強對公墓建設規劃方案和建設過程的審核把關,嚴禁擅自修改規劃、擴大建設用地面積或降低節地葬式比例;進一步規範公墓經營行為,除依法可向特殊人群預售(租)墓穴格位並確保自用外,必須憑死亡證明、火化證明或遷葬證明提供;探索公墓維護管理費提取比例,加強管理費使用情況的監管,防範公墓土地開發用盡帶來的後續管理風險隱患;規範墓穴、格位續租,合理設置墓位使用年限,促進墓葬用地循環利用。
  李立國提出,要加強城鄉公益性公墓建設管理,由政府投資或籌集資金建設,民政部門負責管理,堅持政府定價,確保實行節地生態葬法,惠及廣大人民群眾。對於鄉村舉辦的農村公益性墓地,只能供當地村民使用,嚴禁對外銷售牟利或開展租賃、招商引資、股份制合作等商業活動。
  李立國提出,加強對選擇性殯葬服務的監管。對公辦殯葬服務機構為便民需要所提供的選擇性服務,要通過公開招標、服務外包等形式,引入競爭機制,最大限度降低採購或服務成本,擠出價格“虛高”水分,並保證中低價位商品和服務足量供給。對市場主體提供的選擇性殯葬服務,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監管,營造規範、誠信、有序的殯葬市場環境。對選擇性服務收費,要嚴格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、民政部文件的規定,結合本地情況納入地方定價目錄,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其他必要的價格管理方式,全面建立殯葬服務收費標準和喪葬用品價格公示制度,並探索推行殯葬服務和喪葬用品銷售格式合同,保障消費者知情權、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。此外,要大力推行公開公示制,把基本服務項目與選擇性服務項目明確分開,明碼標價,自覺履行引導文明節儉治喪、抵制低俗迷信活動等殯葬改革的社會責任,嚴禁以任何形式捆綁、強制或誤導消費,嚴禁以任何形式限制喪屬自帶合法殯葬用品。。
  (原標題:農村公益性墓地嚴禁對外銷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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